罪犯曹勇毅,绰号“蹦子”,男,1981年9月30日出生于湖南省资兴市,公民身份号码431081198109304258,汉族,初中文化,经商,户籍地湖南省资兴市回龙山瑶族乡茅坪村深塘头村民小组,住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田心村裕后组2栋502室。因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2024年8月30日,罪犯曹勇毅以其患强直性脊柱炎,严重影响生活自理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初查认为,罪犯曹勇毅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受理的条件,现将上述受理罪犯曹勇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来访、或者提交书面材料等方式向本院东江法庭反馈。
联系人:李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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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