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湘1081刑更1号
罪犯李小毛,男,1965年11月10日出生于湖南省资兴市,公民身份号码432802196511102611,汉族,小学肄业文化,原唐洞街道田心社区唐垅组组长。住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田心社区唐垅组。
2023年9月28日,本院作出(2022)湘1081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李小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2023年12月27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1月10日,罪犯李小毛以其患有尿毒症,需要长期治疗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李小毛的病情经委托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慢性肾小球肾炎,CKD5期,肾性贫血,肾性高血压,心脏扩大,心房颤动,血液透析状态。符合湘司发〔2021〕15号文件《湖南省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六条。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将罪犯李小毛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执行地为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田心社区唐垅组。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