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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执利剑2023”丨拘留2人!移送拒执1人!用惩戒措施彰显司法权威
作者:朱玄祎  发布时间:2023-09-04 16:26: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资兴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拘留2名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1人,用强制措施维护法律的权威。

申请执行人某公司借款给被执行人周某用于其公司生产经营,后周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查控措施一直未能执行到位。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周某在长沙的位置线索,得知消息后,执行法官驱车近四小时赶赴长沙,将周某传唤至资兴法院,耐心向周某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周某仍表示不履行,资兴法院遂决定对周某司法拘留15日,并于当晚10点将周某送至拘留所拘留。

被执行人袁某以创业为由,多次向申请执行人谢某借款共计7.8万元,一直未还,经法院调解后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因袁某一直逃避执行,长期在外,此次谢某打听到袁某已从外地回资兴,并入住某酒店。执行法官早上6点前往酒店蹲点布控,发现袁某并未在酒店入住后,又立刻去袁某近亲属家寻找,也未发现其踪影。经相关部门协助,最终在一家商店门口发现袁某,并将其带至资兴法院谈话,但袁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资兴法院遂决定对袁某司法拘留15日。从早上6点到晚上10点,四处奔波16个小时,成功将袁某拘留。

申请执行人何某等人与被执行人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周某某应支付何某等人柑橘款、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62.2万元,但周某某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周某某,督促其履行义务,并依法申报财产。但周某某故意逃避法院执行,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无视法院裁判的权威性。近日,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宜章核实周某某的财产及人身线索无果后,资兴法院以周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资兴法院对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用足用好司法惩戒措施,积极与公安等机关联动,畅通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渠道,重拳打击逃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落实执行工作“强制性”。自开展“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以来,资兴法院共限制高消费388人次、司法拘留13人次、罚款9人次、移送拒执2人次,公安已立案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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