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烟逐渐成为很多年轻人的新宠,但有些“电子烟”却不是烟,而是一种新型毒品,一旦触碰,将可能触犯刑法。
一、案情简介
2023年1月25日,吸毒人员曾某向被告人全某求购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全某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罗某,约定以700 元/支的价格购买电子烟1支,罗某同意后让被告人陈某将电子烟卖给全某,全某再以800 元/支的价格卖给曾某,从中获利100 元。次日凌晨,曾某再度联系全某购买电子烟,全某以同样方式再转卖给曾某电子烟1支,又获利100元。
二、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全某、罗某、陈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三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最终判处全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均被判处罚金。
三、法官提醒
目前,市面上出现了不少“上头电子烟”,这些电子烟在贩卖时打着合法的名号,实际上却是添加了人工大麻素的毒品。当下,很多青少年为追求时髦,喜好吸食电子烟,而“上头电子烟”形式新颖、迷惑性大,如果不小心吸食或者在他人的引诱下吸食,非常容易上瘾,因此青少年要养成正确三观,杜绝不良嗜好,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抵制不良诱惑,对毒品坚决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