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首起由检察机关单独提起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由郴州中院报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指定资兴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派员出庭支持诉讼。
2022年6月19日,何某在湖南省资兴市白廊镇东江湖码头附近水域,使用三重刺网等禁用工具,非法捕捞黄尾鲴、翘嘴鱼等渔获物20.8公斤,被当地渔政部门当场查获。经鉴定,何某造成渔业生态资源直接损害1607.2元、间接损害6428.8元,共计8036元。检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单独提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资兴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考虑到何某因禁渔退岸,尚无固定工作收入等情况,经多方协商后,同意何某以公益劳务方式代偿其应支付的生态资源修复费用。最终本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何某以提供公益劳务清理东江湖垃圾60天(8小时/天)代偿其应支付的生态资源修费用8036元,何某对该处理结果心服口服,待调解协议公示期满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保证如期履行。
本案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在生态破坏行为发生地资兴市白廊镇公开审理,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的示范教育意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20人到场观摩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