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健全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工作机制,5月11日,资兴法院与永兴检察院、永兴司法局联合举行“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签署了首份合作框架协议并进行座谈。
合作框架协议包含了指导原则、突出前端化解、深化复议化解、强化诉讼化解、加强检察化解、注重源头预防及强化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立足于诉源治理需要和审判实际,着重细化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对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既是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三家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次有益探索。下一步,资兴法院还将陆续与行政案件管辖区内的苏仙区、桂阳县、安仁县、汝城县、桂东县等地的检察院、司法局签署框架协议,不断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签约仪式完成后,资兴法院副院长郭琼华主持召开了座谈会。会上,通报了2022年、2023年一季度永兴县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败诉情况。参会人员围绕如何抓好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助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大家表示,将紧紧围绕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协作、共同发力,推进形成多元协同的诉源治理格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急难愁盼”的问题,为郴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资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艳飞,永兴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忠卫,永兴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邝应站联合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