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法院干警的调解下,双方企业握手言和,既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败诉企业的正常运转,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原告株洲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资兴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安装被告发包的工程。工程竣工结算后,被告有部分尾款逾期未付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未按要求履行付款义务,原告申请执行,请求被告向其支付工程款470万元,违约金142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49000元。
考虑到该案涉案金额较大,如果不能及时收回工程款,将影响到原告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对此,资兴法院承办干警充分考虑双方企业的困难与现状,以高效化解矛盾为目标,迅速组织双方企业开展调解,在多次电话沟通、座谈协商后,原告最终同意被告在半年内将未结工程款分期结清,在解决原告燃眉之急的同时,也保障了被告的正常发展。至此,双方企业冰释前嫌。
近年来,资兴法院在涉企案件执行中秉持善意纾困解难理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更好发展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企业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