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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助旅发丨用“枫桥经验”化解行政争议,依法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作者:邓智鑫  发布时间:2023-03-22 11:13:00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的提醒,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发生行政争议。”近日,资兴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街道办事处对法院的建议予以采纳。

永兴县湘阴渡街道油塘村(以下简称油塘村)是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李某系该村村民,自筹资金建立了猪舍并进行生猪养殖。2017年7月,因政策性退养,李某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猪场退养协议,并获得相应补偿。

2022年3月,油塘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与李某协商后,油塘村委会对李某闲置的猪舍进行了拆除,并根据规划将原猪舍一片打造为“信”文化主题广场,成为该村文化亮点和村民休憩之地。2022年5月,李某向街道办事处申请猪舍拆除经济补偿,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1月,李某以街道办事处和油塘村委会为被告,向资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决定到实地走访调查,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当面沟通。经过承办法官悉心释法、耐心说理,不断引导原、被告双方进行坦诚交流,最终李某与街道办事处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主动撤回起诉。

此案得到圆满解决,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任务依然艰巨。承办法官以此案为契机,主动与街道办事处进行沟通,并就如何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司法建议。

据悉,资兴法院作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法院,不断优化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