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法院东江法庭本着绿色发展理念,提出可行性建议,成功调解一起涉山林合同纠纷案。
2018年9月,唐某承包了何某的自留林,并签订了十年果树承包协议。2020年6月开始,唐某对林地进行改种,砍掉了林地上原有的杨梅树、李子树等果树。2022年初,何某因唐某疏于果园管理导致果园荒芜,且拒不支付当年承包费,将其诉至资兴法院,并要求唐某赔偿果园经济损失5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多方调查和实地勘察,在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提出了两个可行性方案:一是唐某进行货币赔偿;二是由唐某重新栽种树木并要保证成活率。最终,经法庭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均同意采取第二种方案,由唐某重新栽种果树保证成活率并按期支付果园租金,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