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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了原告雷某、蒋某等九人分别起诉被告唐某、郑某两人的九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唐某、郑某于2018年合伙承包了河南省新野县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原告雷某等九人受两被告雇佣参与天然气管道安装。2019年底工程完工后,原告雷某等与两被告约定的薪资迟迟未结算付清,因双方协商未果,2020年1月,原告雷某等九人诉至资兴法院,涉案金额共计4万余元。
鉴于相关案件当事人即将陆续外出复工复产,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承办法官主动与原、被告电话沟通案情,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两被告迟迟未支付原告等人薪资,系因涉案工程还未支付工程款,且两被告之间在合伙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决定在同一天对九个案件组织调解。
调解当日,经过登记、测温、消毒等程序后,原、被告佩戴口罩依次进入审判庭,间隔一人坐好,在法官的引导下有序陈述。经过承办法官两小时的耐心劝解,两被告之间终于解开心结,原告也同意放弃对于利息的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唐某拿出预备好的现金当即支付给九位原告,被告郑某则承诺将在九月之前将剩余的薪资支付到位。此外,法官发现该劳务合同纠纷还涉及另外六位未获薪资的劳动者,经法官劝说,被告也承诺将一并如数支付所欠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