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法官不畏仲夏的炎热酷暑,前往桂阳县某村民小组,为村民在案件上的疑问进行解答和释法。
在审理原告桂阳县某村民小组诉被告桂阳县人民政府林业登记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考虑到村民小组人数较多,电话解释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原告住所地,现场与村民面对面沟通。承办法官向村民们释明: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应先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对政府裁决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反复解释,原告某村民小组当即申请撤回起诉。随后,承办法官还解答了村民关于林业登记、土地权属纠纷等方面的众多疑惑,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村民们开心说道:“感谢资兴法院的法官,巡回办案,上门服务,为我们老百姓普及了这么多管用的法律知识。”
据悉,资兴法院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三年多来,不仅关注监督和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注重为普通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巡回审判变为了一个重要的普法宣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