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熊某强、唐某抢劫、聚众斗殴罪一案,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资兴法院审理的第七起涉恶案件,案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在线同步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强、唐某和陈某波、陈某涛、黄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陈某波为首,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在资兴市东江镇、鲤鱼江镇等公共场所实施抢劫、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侵害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严重干扰了周围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公诉机关认为,熊某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截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熊某强、唐某积极参与他人聚众斗殴,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因本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