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王某案发前系资兴市某学校教师,因染上赌博,越陷越深,不可自拔。2015年,被告人王某在澳门赌博共输了100多万元。2017年3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以投资、周转、赎车等理由,使用教师资格证、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整存整取存单等资料为抵押,许以高额利息,先后骗取被害人沈某某、许某某、邓某某、袁某某、刘某某五人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被告人王芳将上述钱款用于偿还高利贷、个人生活开支等。上述钱款无法偿还,直至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欺诈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据相关法律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