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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优先支付救命钱 申请执行人赠锦旗表谢意
作者:金丽  发布时间:2018-12-11 17:09:06 打印 字号: | |

12月10日,申请执行人赵某将一面书有“秉公执行 神速执法”的锦旗送到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警务指挥中心朱法官手中,感谢朱法官优先为其执行兑现了11万余元的“救命钱”。

2018年3月19日,赵某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向资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裁决某铝业有限公司需支付赵某工伤保险待遇金143450元,但该公司仅支付了3万元。9月21日,赵某就尚未支付的113450元工伤保险待遇金向资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查到该公司账户存款余额仅有485元,并经多方查证没有发现其他财产线索。而赵某因生活困难又急需治疗费用,产生了轻生的极端念头。法官耐心安抚赵某情绪,并多次向该公司负责人说明赵某情况,希望其配合执行。但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银行账户没有钱,此案陷入了两难境地。

此时法官发现正在执行的另一起案件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该铝业有限公司系由同一法人代表实际控制,并且该案件中冻结了部分标的款。法官向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浦发村镇银行说明了本案的具体情况,希望给予支持,银行表示能够理解赵某生活的困难,并同意从该案件冻结标的款中优先为赵某支付“救命钱”。考虑到天气寒冷且赵某行动不便,法官上门探望赵某并为其办理好标的款领款手续,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为其送去司法的温度。

来源:执行警务指挥中心
责任编辑:司法政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