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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09-27 15:12:47 打印 字号: | |

我院已向申请执行人邮寄(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因未能妥投送达,且因客观原因未能以其他形式与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现依法予以公告,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

附:未能妥投送达的申请执行人名单。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姓名
1 2017湘1081执690号 郴州市鹏港混凝土有限公司
2 2017湘1081执561号 林治贤
3 2017湘1081执897号 廖茂菊
4 2017湘1081执660号 吴加斌
5 2018湘1081执173号 资兴市骏兴加油站
6 2018湘1081执425号 袁孟仁
7 2017湘1081执1070号 邓美玲
8 2018湘1081执196号 杨楚国
9 2018湘1081执207号 袁远祥
10 2017湘1081执909号 黄华芬
11 2018湘1081执19号 欧阳臻
12 2018湘1081执356号 谷外姣
13 2018湘1081执319号 曹爱香

注:本公告送达的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向本院提供相关财产线索,本院经核实确可执行后将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 

            资兴市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