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陈某担心马上大学毕业的小孩毕业找工作受影响,想法设法交上了执行款。
曹某与刘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刘某、陈某应偿还曹某7万元。然而刘某几年前就外出,无法找到本人,还款任务落在陈某一人身上。2016年,曹某申请强制执行。陈某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当初刘某向曹某借钱时,自己并不知情,且在几年前就与刘某离婚,还款责任应由刘某承担。虽然根据法院的判决婚姻承续期间的债务要共同承担,可是自己独自一人抚养小孩上学,也没有能力偿还。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法官没有对陈某采取强制手段,并依法采取了终结。
2018年,案件恢复执行,刘某依旧杳无音讯,陈某则独自抚养小孩考上了大学。承办法官找到陈某,陈某经上大学的女儿普法,明白了法律判决必须履行。承办法官同时告知陈某,如果不履行法律义务被纳入失信名单,对小孩的就业都会有影响。如今,小孩已经上大三,马上就要就业了,为不让女儿跟着受影响,陈某想尽办法向亲戚多方筹措,最终将全部执行款交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