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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公平高效选定破产管理人
作者:谢海华、黎铁梅  发布时间:2018-08-14 10:02:36 打印 字号: | |
  • 评审人书面评议
  • 竞聘
  • 会议现场
  • 摇号抽选

8月13日,资兴市人民法院拟受理的湖南华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定管理人工作顺利完成,这是资兴法院首次采用先择优竞聘,再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出管理人,既确保了管理人的水平,也体现了司法公开公正。

此次共有8家机构报名参与竞聘。资兴法院特邀资兴市政府办、市人大、市政协、开发区的相关领导组成评审组对参选的机构进行评审,并邀请资兴市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的领导进行现场监督。

经过评审组的认真评议,择优选出了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长沙)3家机构参与摇号,经过随机摇号最终确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长沙)为本案破产管理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管理人。

责任编辑:谢海华、黎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