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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华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告
作者:司法行政中心  发布时间:2018-08-03 17:48:44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拟受理湖南华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需选定破产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选定破产管理人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的中介机构须入围法院系统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二、申请的中介机构如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的将不进入候选名册

三、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18年8月10日下午6:00时前,向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书面的竞聘资料,本院依据竞聘资料,从报名的名单中选定三家中介机构,并定于2018年8月13日10: 00时,在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315办公室采用摇号方式,随机选定管理人。

四、企业基本情况:湖南华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6日在湖南省资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431081000004104,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代文芝。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子元件、锂电池的生产、销售、有色金属材料研发、加工、销售。该公司设立后,由于该公司负债较多,以致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损害股东、职工及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该公司资产评估价值约1.15亿元,涉执行案件债务总额约3.02亿元。2018年8月1日,该公司债权人陈曲向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提出执转破申请,本院于2018年8月2日予以立案审查。

五、其他有关事项,可向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咨询了解。

联系方式:0735-3326611  谢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2018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司法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