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啊,这回可以将我弟弟撤销失信名单,不拘留了吧。”近日,被执行人李某的哥哥一边办理交款手续,一边对承办法官说道。所有程序履行完毕后, 资兴市人民法院将李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除,并解除了拘留决定。
黎某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经资兴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李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找到李某本人,多次进行督促,但李某表示自己现在经济困难,3个小孩需要抚养,没有钱履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决定对李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在对李某采取措施时,李某的哥哥看到执行承办法官竟然是自己的同学,他主动的和老同学套近乎,想利用同学关系让其网开一面,不要对李某采取强制拘留。不曾想,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耐心的做起了老同学的工作,拘留是法院采取的强制手段,维护的是法律权威,自己没有权利亵渎法律的尊严,如果李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必须拘留,除非能够主动履行。李某的哥哥表示,李某做生意失败,3个小孩需要抚养,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承办法官让李某的哥哥代李某履行,李某纳入失信名单对家庭名誉有影响,同时,小孩上学等各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如果李某被拘留,做哥哥的也不能视而不见。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李某的哥哥同意代李某履行,一次性缴纳了2个案件的兑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