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资兴法院:受邀参加司法解释调研座谈会
作者:周明  发布时间:2018-07-24 17:22:08 打印 字号: | |
调研座谈会现场

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调研座谈会在长沙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组成的调研组与湖南省公检法等实务部门同志、高校相关专家共计29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资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琼作为全省唯一的基层法院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2016年5月,资兴法院成立郴州市首批独立建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实行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并探索环保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工作,积极开展生态补偿修复工作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从严处理,坚持刑事惩戒与生态修复并重,获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琼结合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困惑,针对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认为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收购的,在上游非法狩猎犯罪行为无法认定时,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当适当的提高入罪数额标准,避免刑事打击范围过大。该建议得到了与会者的积极响应。

来源:司法政研中心
责任编辑:司法政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