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兴市人民法院拟受理的申请人湖南省煤业集团资兴实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郴州兴通球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郴州兴鑫冶炼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指定破产管理人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选定破产管理人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不选择个人管理人,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入围2018年度湖南省法院系统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二、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15时,报名地点:资兴市人民法院311办公室(司法技术室)。同时须报送相关资质、工作方案(包含开展过破产清算案件情况;拟派出执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破产财产接管、管理的初步方案,以及营业停止或继续进行的监管对策;工作计划时间表;报酬预期;尽职履责承诺等)等材料,经资兴市人民法院审查后,在选定机构前一日通知有资格参与的机构;
三、根据报名参与机构的数量,确定采用竞争谈判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或随机方式(摇号)选定管理人,并同时根据评审规则择优选定一家备选机构。
四、选定破产管理人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314会议室。
五、其他有关事项,可向资兴市人民法院咨询了解。
联系电话:0735-3326611 13237352439(谢)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