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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法官昼夜上门九次 十三年“老案”终执结
作者:王晶  发布时间:2018-05-29 17:51:16 打印 字号: | |
  • 当场兑现
  • 申请人感谢法官

“法官,真心感谢你们把十三年前的钱给我要回来了!”一个老太太在拿到执行兑现款后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满是激动。5月29日,资兴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长达十三年的历史积案。

2004年,执行申请人李某借给被执行人曹某85000元。2005年1月,因曹某未按期还款,李某诉至法院,案子判决后曹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05年4月,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总标的额为90178元。2005到2012年间,曹某陆续还了部分欠款。2012年,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李某和曹某达成调解协议,曹某每月支付李某600元,直至还清剩下的59751元。2012年到2014年,曹某支付给李某15200元,仍欠38551元。2014年之后,李某失联,经多次执行,法官找不到曹某,也未查到其可供执行财产。

2017年底,资兴市人民法院开展“执行积案攻坚专项活动”,在查询李某房产情况时,发现李某租住在资兴市廖家湾廉租房。5个月间,执行法官在白天晚上不同时间点或上门执行或楼下蹲守,多达8次,均为碰见曹某。秉着执行工“不抛弃不放弃”的宗旨,2018年5月24日晚上8点,执行法官又到曹某楼下蹲守,终于碰见了曹某,说明来意后,传唤曹某到法院。

5月29日,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发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曹某筹钱后兑现了35000元执行款。一件长达十三年的“老案”终于画上句号。

责任编辑:司法政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