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原告刘某和被告许某因为一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到资兴市人民法院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没想到这场因“争一口气”的官司,在司法技术室工作人员的劝说和主审法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并当场兑现了赔偿金。
原来,刘某和许某是资兴市州门司镇车官村村民,既是邻居也是亲戚,两家却因为一块公共区域互不相让产生矛盾。后来,许某索性将公共区域用门锁起,不让刘某家通过,刘某气不过,便把门破了。2017年8月18日,许某得知消息后,拿起斧头朝刘某房屋的大、小房门一顿猛击,造成刘某家的不锈钢大门凹陷,小门上部砸坏下部凹陷。为此,原告刘某打了110报警,警方对被告许某作出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并要求被告对原告造成的损失进行修复或赔偿。被告许某一直不愿赔偿,原告刘某遂诉至资兴法院。因双方对赔偿的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原告刘某便申请对不锈钢门进行损失鉴定。
3月7日,司法技术室安排当事双方到法院选择鉴定机构。考虑到案件涉及标的额小,案情也不复杂,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司法技术室主任谢海华特意将机构选择地点安排在圆桌调解室。谢海华从诉讼时间、鉴定费用、邻里和睦等角度出发言明利害关系,劝解事了人和。看双方有调解意向,遂马上通知主审法官主持调解。仅半个小时,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并当场兑现赔偿金3500元。主审法官还为双方公共区域处理提出了解决方案,刘某和许某都表示将妥善处理,以和为贵。
“法官不就案办案,我们不就事办事,延伸职能积极参与到案件调解、纠纷化解中去,就能提升审判效率,提高办案效果。”谢海华经常说。就是这样的工作态度,让资兴法院审判质效跑出加速度,让当事人的满意度和信赖感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