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在自家田里烧茅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导致过火总面积44.1亩,其中杉木林地面积32.5亩、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11.6亩。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要求李某对烧毁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李某表示愿意。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已对烧毁的林地进行了补植,依法适用了缓刑。
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资兴法院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原则,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推行森林、水、土地等领域的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并创新修复性审判工作机制,在案件审理时,依法督促被告人以承担劳务、赔偿资金、亲友代为修复等方法恢复生态原貌,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同时,该院创新打造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对于无法原地修复的,被告人可采取出工或出资两种方式到指定地点集中补植进行林业生态修复,也可选择以出资方式通过水产部门给东江湖投放对水环境有净化作用的鱼苗来进行水生态修复,办案机关作出处罚时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予以参考。
2017年4月,资兴法院联合资兴市检察院、资兴市公安局设立了规划面积达1200亩的林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在东江湖设立了水生态修复基地,并设立了生态修复财政专用账户。该账户设立8个月来,共收到修复资金49万余元。
资兴法院审理的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境案件中,有9名被告人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在林生态修复实践基地种植楠木、枫香、银杏、木荷、杉等树木167亩18456株。
“督促被告人通过补植复绿、投放鱼苗等方式对破坏的生态环境作出补偿,变‘破坏者’为‘修复者’,产生的正向作用远比单纯的定罪量刑要大得多。”资兴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李江林说,“通过实现刑事惩罚、环境修复、警示教育相统一,还能降低再犯率。”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2017年5月,资兴法院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成立环东江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配置具有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经验和执行工作经验的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1名,对东江湖流域涉及县市的环境资源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三合一”审理。
与此同时,资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出台了《生态修复司法联动实施意见》,形成生态修复合力,共同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立案侦查阶段进行生态修复或交纳修复资金的,公安机关移送材料时向检察院提出从轻处罚的意见。
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生态修复或交纳修复资金的,检察机关可根据案情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在量刑建议中提出从轻处罚意见。
在开庭审理前,被告人进行生态修复的,法院可建议检察院就具体情况调整量刑建议。
“资兴最大的优势是生态,最特色的资源是东江湖。通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理判决等各阶段积极协作,形成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格局。”资兴法院副院长李琼介绍说。
资兴法院还将巡回审判作为主要审理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庭审中,法官以案说法。庭审后,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释相关法条,讲解与山地、林地、湖泊等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知识,将巡回法庭开展成普及法律、宣传环保的法治课堂。
在资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星看来,资兴法院为市委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