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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财务人员公告
作者:司法政研中心  发布时间:2017-10-11 15:43:42 打印 字号: | |

资兴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财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征得上级审判机关同意,市法院面向资兴市公开选调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审计学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2015年9月30日以前进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并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登记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该岗位需协助基层办案,工作艰苦,男性优先),自愿在资兴市人民法院工作五年以上。

5、有政法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公务员;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资兴市法院政工室(市法院办公楼5楼504室,电话:3326137,18473532013)。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兴市人民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资兴市人民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到兴市人民法院网下载。

③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在资兴市人民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如因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市法院按照选调条件对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市法院领取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考试内容为财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3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确定1名体检对象。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调入。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人社局、市法院负责实施。

附:资兴市人民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资兴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资兴市人民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贴近期两寸

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籍  贯

 

民族

 

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职  级

 

会计从业资格证编号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进入本单位工作时间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主要工作成绩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 治

面 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

 

      2、填写工作经历要具体,既要填写单位及职务,也要填具体工作岗位。

来源:司法政研中心
责任编辑:司法政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