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陈某将一面书有“执法为民一生正气 勤政为民领袖清风”的锦旗送到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警务中心李法官手中,这已经是当天执行警务指挥中心收到的第二面锦旗了。
2016年9月22日,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蒋某(系夫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资兴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被告王某、蒋某在2017年1月20日之前支付原告陈某本金50000元,利息5000元,合计550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王某、蒋某未按指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其实早在2016年8月,陈某申请财产保全,资兴法院已经查封了被申请人蒋某名下位于郴州华宁瑞成的门面,但由于该门面系分期付款,被执行人王某、蒋某一直联系不上,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告诉申请人陈某,有情况要及时联系。
2017年8月,申请人陈某主动提供线索,执行法官终于联系上了王某。一开始,王某、蒋某态度强硬,以没钱为由拒不还钱。执行员改变工作思路,发挥苦干精神,坚持不懈地轮流给执行人、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8月6-8号,执行法官多次把当事人双方叫到办公室调解,耐心劝导申请人王某退让一步,详细告知被执行人蒋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连续3天加班到晚上7点之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8月9日,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兑现欠款46000。执行法官在联系到被执行人后仅用4天执行结案。
一个星期后,陈某发自内心的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能这麽快拿到欠款,我真的没有想到,请你们吃饭,你们不肯,只能用一面小小的锦旗表示我的感谢。”李法官笑笑说:“你们的理解和满意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