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打”“闹事”“伤人”……年轻的妻子蒋某多次遭受丈夫曹某施暴,却苦于无助。3月24日,资兴市人民法院签发自《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后的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2005年,申请人蒋某与曹某登记结婚。2015年4月,曹某因多次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于2017年刑满释放。之后,曹某怀疑蒋婧红有外遇,多次殴打蒋某,并威胁其及家人。2017年, 曹某在郴州某宾馆对蒋某施暴。报警后,警方对曹某进行了问话和教育。次日,曹某又对蒋某施暴。2017年3月,蒋某到资兴市妇联反映情况,妇联工作人员对蒋某遭受家庭暴力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高危险”。2017年3月,曹某又到蒋某父母经营的店面闹事,砸毁了店面内的物品,并将蒋某打伤。蒋某为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3月23日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资兴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申请的形式要件和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24小时内,资兴法院向曹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禁止曹某对蒋某实施家庭暴力及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蒋婧红及其相关近亲属。如违反上述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将及时送达申请人蒋某、被申请人曹某及其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有效发挥保护令“护身符”、“紧箍咒”的作用,帮助蒋某今后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