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资兴法院召开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一周年新闻通气暨座谈会。郴州中院、郴州市法制办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资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志卫主持。资兴市部分行政机关、资兴法院管辖的6个县区法院以及资兴电视台、资兴政务网等新闻媒体记者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资兴法院通报了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一周年工作情况,并公布了2个典型案例。一年来,资兴法院敢于担当,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民告官”的顽疾逐渐治愈,改革成效显著,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4件,结案121件(含旧存9件),结案率为90.3%。“立案难”、“审理难”困境有效破解,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攀升,行政复议纠错功能逐渐凸显,行政审判公信力进一步增强,行政审判理论调研成果喜人。
听取资兴的情况汇报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他们认为,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树立了司法权威,降低了诉讼成本,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促使了行政机关法治意识增强,重视诉讼程序。并提出建议,法院要在方便群众诉讼、提高案件质效、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行政行为内部监督与司法活动的衔接、帮助行政机关提高应诉能力等方面下功夫。
听取了座谈交流发言后,郴州市法制办科长李友国、郴州中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李红兵、郴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小波分别做了讲话。他们指出,这次试点开启了郴州行政审判的新篇章,开创了集中管辖试点的新经验,诉权保护力增强,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司法环境明显优化,审判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并达到了减少行政干预的改革目的。下一步要适应司改要求、巩固试点成果,强化审判专业化建设,强化调研改善试点工作存在的不足,强化法律服务,加大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实现集中管辖常态化,审理案件精品化;要适应新法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适应新法目标,强化诉前保护,优化诉讼环境,进一步强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实现行政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