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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刑罚显威慑 老赖主动还款
作者:黎铁梅  发布时间:2016-09-29 09:45:00 打印 字号: | |

“我缺乏诚信,缺乏法律意识,请不要对我刑事处罚,我立马交钱。”近日,被执行人王志(化名)心急如焚与资兴市人民法院法官联系,主动缴纳了执行款。

2012年,王跃(化名)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由王志作为担保人,但王跃一直未偿还借款。2014年,原告刘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跃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10万元,被告王志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王志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跃追偿。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王跃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王志则认为自己是担保人,应该找王跃。经法院采取措施,扣划了王跃妻子的1万多元银行存款,锁住了王志的车辆,但王志把轮胎卸下装上备胎并将车辆开走,法院告知将车辆开至法院,否则将追究刑事责任,但王志拒不配合,并再也无法联系上。鉴于被执行人的行为,法院将王志移送公安机关按拒执罪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将其进行网上追逃,后将王志缉捕归案。

面对即将到来的刑罚,王志悔不当初,立马凑钱主动要求兑现,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该院加大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实行三家联动,合力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对推动执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黎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