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掉,我已经还款了”。8月31日,被执行人余某来到资兴市人民法院,着急对办案法官说道。
2012年,余某与其他5位资兴某煤矿副井股东,由于缺乏煤矿办证及技改投入费用向李某借款150万元并约定利息45万元,但未在规定时间还款,为此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未按协议履行。李某起诉至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余某等6人仍未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6位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9月,余某的小孩将上初中,余某带着儿子来到一所私立学校报名,但学校告知不能接收,原来因为余某是“老赖”。为不耽误小孩上学,余某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把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全部归还给了申请人,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失信老赖在出行、高消费、办理信用贷款、子女上重点私立学校、炒股、买房、出境等方面都受到限制,这一招积极促进了老赖主动履行法定义务。2016年,已有15名老赖主动到法院交付标的款,执结案件15件,兑现20余万元。今后,法院将有更多手段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