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长达8年之久的委托执行积案在资兴市人民法院三任执行法官的“接力”下,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这也是资兴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取得的又一成果。
2008年,东莞市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刘某在资兴法院管辖范围内为由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委托该院代为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刘某因交通肇事罪在监狱服刑三年,出狱后又长期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直未能执结到位。
8年间,该案执行法官换了好几任,但并未就此将案束之高阁,每位接手的执行法官都将该案作为“硬任务”重点办理,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查找刘某的下落和可执行财产线索。
今年6月以来,资兴法院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再次将进入程序性终结的该案列为重点执结案件。7月20日,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出刘某在陕西省西安市的银行存款信息,执行法官立即对该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迅速赶赴西安市划扣存款。至此,一起长达8年的执行积案画上了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