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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助力执行
作者:黄莹  发布时间:2016-03-07 15:11:43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李某在光大银行深圳某支行查到有钱啦…”,3月1日,从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查控室传出好消息,被执行人李某在深圳光大银行查到有财产。承办法官刘华得知消息后立即作出决定把该账户进行网络冻结,并当机立断于当日赶赴深圳划款,该案现已基本执结。

2014年3月,李某因开办公司,资金周转紧张,请求唐某借款160万元,之后,李某向唐某的弟弟偿还了部分借款,欠借款150万元一直未还,故此,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过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于2015年6月15日前支付唐某本金150万元,于2015年7月15日前支付利息11.25万元,于2015年8月15日前支付利息11.25万元。后经唐某多次催讨李某并无还款意愿,遂向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将被执行人李某进行网络查控。在查到李某有财产后,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了该案的顺利执行。

据悉,这是该院利用“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的又一次成功执行。该系统于2015年6月正式开通,较之以往的省内网络查控系统,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拥有更多优势,不仅简化了程序,缩短了查控时间,也扩大了覆盖面,增加了查控范围,极大地方便了执行法官的查控工作。随着系统的不断完善,“总对总”查控系统将会发挥更大的威力。

据统计,自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该院已利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个人约2200人次,企业约110家,冻结金额1712万元,扣划金额约1400万元。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