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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执行联动解28户独生子女家庭之忧
作者:黎铁梅、娄金芝、樊翎宇  发布时间:2015-12-15 15:33: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龙溪乡水头村村代表送来28户家庭的联名感谢信,诚挚地感谢执行法官为他们维护了合法权益。

据了解,这28户家庭均为独生子女家庭,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在林权收益款分配问题上,独生子女可多享受一份分配份额,但水头村按村规民约没有给予他们这份优待2013年11月,28户村民将水头村告上了法院,经该院审理,判决水头村补发每户独生子女家庭所应当享有增加一人份额的集体林权收益分红款,但水头村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4年12月,28户水头村民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水头村说现在木材不景气,村里并没有新的木材收益,没办法支付这笔钱但28户民却认为水头村上有钱,是村里不愿意给付他们,双方各持一词,情绪都非常激动,并多次上访

经执行局干警调查,水头村账户上确实没有钱,没有钱执行就成了难题了。鉴于此案牵涉的人数众多,承办法官先后十多次上门宣传法律知识、耐心解释,做村民的思想工作,调动当地干部力量安抚村民情绪,并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系,争取政府的支持,经过长达十个月调解、协商2015年10月30日,执行局与龙溪乡、水头村村委以及28户民代表在龙溪乡政府会议室召开会议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和解,龙溪乡政府同意借款给水头村支付此笔款项,28户村民自愿放弃部分判决金额,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该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并专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通过有效整合力量,确保执行到位,2015年,通过执行联动共执行到位金额300余万元。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黎铁梅、娄金芝、樊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