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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来自被执行人的感谢
作者:樊翎宇  发布时间:2015-09-25 11:45:58 打印 字号: | |

我一直抗拒执行是不想自己财产受到损失,通过你们的解释才明白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你们。”近日,被执行人谭某感激的对资兴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说到。

在以往的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到位后表示感谢,在该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感谢让法官感到由衷的欣慰。

2012年6月,被执行人谭某转租了李某租赁申请人楚丰公司从五洲大酒店租赁的门面用于经营服装,2014年9月,楚丰公司在五洲大酒店整体经营权第二轮整体招标拍卖中未能中标,遂要求谭某于2014年12月1日前交回租赁的门面。谭某认为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到,且与李某之间转让合同及押金问题产生纠纷,拒绝将门面退还给楚丰公司。经法院判决,谭某应将门面退还给楚丰公司,但谭某一直不履行法定义务

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先后四次上门协调并多次电话与谭某沟通,谭某均拒绝履行,扬言谁敢动她的货物谁就要负责赔偿,案件进入僵持阶段。

    9月17日,执行法官组织该案相关人员召开会议,从下午3点一直到晚上8点,法官们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耐心谭某讲解法律知识和利害关系,谭某最终同意先行履行,她和李某的经济纠纷另案起诉。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黎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