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该院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后为消除村民疑虑,该院干警专程来到村里,召开大会为群众做解释工作,此举得到广大百姓的一致赞赏。
2008年,被执行人邓某分批向黄草镇的黄家村购买了一批木材,总价为29万余元,并陆续支付了部分木材款。2010年,邓某支付了1万元后,尚欠5万余元木材款,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还款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后因邓某未按协议履行,无奈之下黄家村委会将邓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邓某应支付黄家村木材款及违约金约6万元。判决生效后,邓某拒绝履行判决义务,黄家村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立即调查邓某的财产线索,但几经查找未果,邓某也去向不明。
为了能尽快找到邓某的下落,执行局的干警多次来到黄草镇,但因邓某外出打工不在家,其亲友对执行工作也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提供联系方式,根本找不到邓某。加上黄家村村民对执行工作的质疑越来越深,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加大。但执行局的干警心系百姓,工作热情并未因此减退。在得知邓某回家的消息后,干警们立刻来到村里,连续住了2天,深入邓某居住地周边进行调查,经过多方打听和走访终于找到了邓某。邓某声称其近年经济困难,一直在外打工,并非故意逃避执行,并表示愿意与村上和解。
2015年7月,法官将邓某及黄家村村支两委约到法院。经过一个下午耐心细致的劝说和解,最终黄家村作出让步,放弃2万元,双方同意4万元和解此案,现执行款已兑现。随着执行款的到位,执行算是划上了句号,但执行干警却依然惦记着该案。
8月25日,执行局局长朱中逊率领执行一庭干警,组织黄家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各村部代表召开了会议,向大家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案情及执行和解过程,耐心解答了提出的法律问题,并主动向村民征询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村民们对执行局的工作表示理解,对干警们表示了感谢,感谢他们为追回欠款付出的艰辛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