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就推行立案登记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上,该院新闻发言人宋孝悌就立案登记制的主要内容、登记立案的范围和相关几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从5月1日起,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相比立案审查制度,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理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
当然,立案登记制并不意味着绝对没有审查,也不意味着鼓励打官司,违法滥诉行为将依法受到制裁。
为充分做好立案登记制度,该院认真研读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印制宣传册,更新宣传栏,更改立案办理手续材料,安排志愿者每天轮流在立案大厅进行导诉,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确保了立案工作有序进行。自5月4日推行立案登记制度的首个工作日以来,该院立案51件,实现平稳过渡。
随后,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记者和民主监督员等就立案登记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宋孝悌一一作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