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刚上班就开庭?”同事们遇见走向审判庭的赵法官问到。2月28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州门司法庭的干警敲响了新年的第一声法槌,并成功调解了两起民间借贷案件,使新一年的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013年6月8日,王某因合伙办厂需要,向李某、刘某各借款20000元、30000元,均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李某、刘某追讨未果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抓住当事人“新年新气象”的心理,本着“一年之计在于春”心态巧妙安排开庭,经过积极主动、耐心细致的协调,顺利处理了这两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