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给您拜年了······祝愿您在新的一年里,所有的梦想都能实现,所有的希望都能出现,所有的期待都能兑现,所有的好事还能再现。”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一,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雨林收到来自当事人陈某的拜年短信,这是发自当事人内心最真诚的祝福和感谢。
2月18日是大年三十,在这一天,经过该院执行干警的“雷霆行动”,陈某等32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资兴某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32.4万元执行标的款得以兑现。该案从2010年起诉该院,后经重审等多个程序,郴州中院于2014年9月作出最终判决。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2014年12月,申请人到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由于涉及的当事人比较多,案情比较复杂,且已至年关,为妥善处理该案,该院执行干警在收到案件后立即采取执行措施,首先通过银行查询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在查到存款后迅速冻结,并电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进行协商,但邵某仍不配合执行。
2月17日,已是马年最后一天上班,面对如此“老赖”,该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月18日,该院干警加班加点,将冻结的存款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兑现给申请人,确保了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心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