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法院兴宁法庭的法官通过QQ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黎某与被告刘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先后于2007、2013年生下两个女儿。2013年正月初八,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发生吵闹,原告外出务工至今。2014年1月17日,原告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本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此后,原、被告未有联系,夫妻感情未得到改善,原告于2104年10月27日再次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本案当事人均在外务工,开庭审理过程中情绪均比较激动,庭审后原告即外出务工。法官通过多次电话与QQ与原、被告沟通,最终得出一个调解方案。考虑到双方相距较远,法官通过QQ将调解协议发给原告,原告看后同意即将协议打出寄回法庭,法庭再将调解协议邮寄给被告签字,此案经过此方式调解结案,通过此方式方便了当事人,也较好的解决了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