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晚上都到我们家吃饭······”,12月16日,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圆满执行和解后,58岁的曹某诚挚的邀请资兴市人民法院的法官,这是一位已卧床十八年的老汉发自内心的诚挚邀请,也是朴实的农村人对法院工作的直接肯定。 曹某是某乡镇煤矿的一名农民工,1996年,曹某在井下采煤时因发生严重塌方事故被砸伤,造成L2压缩性骨折并截瘫,从肚脐以下全部丧失知觉。从此,年仅40岁的曹某只能卧床在家,依靠妻子黄某的照顾,一家的顶梁柱瞬间倒了,两个女儿还在上学,一家的重担全部落在黄某身上,村里家家户户都建了新房,而曹某一家至今仍住在泥巴房里,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每月还要花费一笔医药费。1999年至2003年,经过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该案件以每年支付5400元伤残补助金直到曹某终生初步告一段落。但黄某多次要求一次性支付,多次去长沙、北京上访。期间,该院领导多次给黄某做工作,并督促煤矿及时兑现补助金。2013年,曹某原所在的煤矿面临关停,无法再按原生效协议履行。 考虑到曹某一家的困难,该院主动召集镇、村、组干部及矿上代表出面解决曹某的工伤人身损害赔偿事宜,经过多方协调和多次上门做工作,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意向。 为妥善解决此事,该院于12月16日召集矿上代表和镇村干部来到曹某家,在该村一村民家门口展开了面对面的调解。协调工作从阳光明媚一直到太阳落山,经历了从情绪激动到进入僵局,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圆满解决,曹某的合理诉求得到维护。虽然来回驱车20公里,山路蜿蜒,甚至没喝曹某家一口水,但看到他们一家满意的笑容,法官们倍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