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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行窃当场被抓 苦心规劝改掉恶习
作者:宁佳 张华  发布时间:2014-08-15 10:52:47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庭里,一名白发老者在被告席上低头认罪,并表示以后再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被告人刘某某,系当地一煤矿退休工人,今年已是七旬高龄。却在今年连续两次在公共场合扒窃他人财物,盗窃价值人民币799元。

第一次扒窃是在今年的1月份,被告人刘某某窜至资兴市唐洞新区太平洋超市内,见被害人黄某某正在专心挑选衣服,便往黄某某身边靠近,用棉裤遮挡住别人视线,从黄某某左衣服口袋内夹出人民币520元后逃离现场,黄某某发现被盗即报警。第二次扒窃是在今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来到资兴市东江街道办事处水电路东江农贸市场内,在一卖玉米的摊位处发现被害人占某某正在弯腰选玉米,其身边放着一个编织袋,编织袋里装着一个棕色的长方形钱包,刘某某临时起意趁人不备用手伸进该编织袋内将棕色钱包盗走,然后转身欲逃离现场,占某某发现被盗,便立刻去追刘某某,追了十多米远就将刘某某抓获,从刘某某上衣内腋下将自己的钱包找了出来,并立即向附近的巡逻队员报警将刘某某抓获。该院受理此案后,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次在公共场合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希望你能好好享受退休后的悠闲生活,希望不要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了,你有退休工资,完全没必要来行窃。”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对被告人说道。

“是的,这件事情不仅给我自己带来了不光彩,更给我的家人们蒙羞了,我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情了。”被告人在庭审后怀揣着悔恨之情离开了法院。

来源:林业庭
责任编辑: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