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怎样走群众路线,我认为应当要做到‘四到’······”,5月14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雨林在三楼会议室给全院干警讲党课开篇直奔主题说道。
李雨林院长就人民法院如何开展群众路线,用形象、生动、朴实的语言,引用办案过程中的具体案例和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提出,法院办案要做到“四到”:一是口到,用群众语言办案。把用群众语言办案作为提升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重点,举办专题“资兴话”学习班,在全院营造一种大力学习群众语言和习俗、掌握社情民意的良好氛围,把群众语言贯穿于办案的各个环节,覆盖至法律文书制作的全过程。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土话”来办案,走好群众路线,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提升司法亲和力。二是足到,到群众家门口办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优势,加大巡回办案力度,采取走出去,到群众家门口办案作为司法亲民、便民的具体行动,把巡回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群众不出村就能旁听。三是手到,借群众力量办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越性,选拔一批具有较高知识水、经验丰富、社会威望高的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人民陪审员熟悉群众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的优势配合法官办案,与群众手拉手,极大的缓解了审判压力,有力促进民主司法和阳光司法。四是心到,重群众感受办案。在跟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做到“三心二意”,有自信心、同理心、责任心,同时要有诚意和情意。在办案过程中心里时刻装着群众,带着深厚感情做群众工作,要经常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把群众当亲人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