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资兴市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野外用火不慎引起的失火罪。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7月底的一天下午,六旬老妪刘某到山场自家的菜地里烧火土灰,以便于种菜施肥用,却因天气异常干燥、傍晚时风力加强,引起了一场森林大火。本次火灾损失严重:火势猛烈,连烧了三天三夜,上山大火的人数达到上千人,包括当地的百姓、政府官员、消防官兵、武警战士等。山场过火总面积达1770亩,其中未成林地面积25亩、有林地面积900多亩、灌木林地面积800多亩,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调查:刘某用打火机点燃自家菜地里的杂草堆、并用水将周围淋湿之后,就去放羊了。等听到杂草燃烧声时,火势已借着较强的风力燃烧到了树木林里,刘某夫妇虽奋力扑救但无济于事,最终导致上述结果。法院最终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