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法院林业庭法官一行人赴滁口镇某村进行走访,是为了查证一起失火罪的被告人是否履行了补种造林的协议。
被告人何某与去年12月份上山砍伐杂草时,不慎将杂草点燃,大风吹起,火势一时无法扑灭,后经村民扑救,被烧毁的面积为283.5亩,其中林地面积55.5亩,灌木林面积为228亩。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失火罪,并得到了相应的刑事惩罚。此外,被告人何某还与该村委会达成了财产损害赔偿协议,承诺对被烧毁的林地进行补种,并承担抚育义务,确保补种林木的成活率。
承办法官此行就是专程来该山林上查实补种林木的实际情况,在发现后期抚育不到位时,在承办法官主持下,何某又与该村委会签订了一份连续三年抚育林木的协议,以确保林木的成活率。资兴市法院林业法庭近两年已经多次亲临失火山地对补种造林情况进行查实,促使失火林地,回归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