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辛苦你们了,我治病的钱终于到位了!”湖南省资兴法院六楼的办公室里传来了一位当事人激动的声音。
这位六旬老妪就是这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谢某,2011年10月12日,谢某步行在路上被由李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造成谢某右踝关节骨折脱位,后经鉴定,谢某的伤情为拾级伤残,2012年10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一共还需赔付原告50884元。由于被告人李某一直不主动履行义务,谢某于2012年12月26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三次找到谢某,都被谢某以各种借口与理由推脱、威胁与逃避。在执行法官找到谢某恶意转移银行存款并有能力履行多次拒不履行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规将谢某进行了十五天的司法拘留。在从拘留所出来后,李某立即从家中拿来了兑现款,进行了当场兑现。
这五万多块不仅是年迈谢某的后续治疗费用,更是资兴法院法官们对于群众们的一份真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