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成立来,坚持“调解优先”理念,有效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尝试联动调解模式。在与交警队、人民调解员、保险公司相互协调配合的同时,也注重发挥当地政府和村干部的作用,调动当事人亲属的力量,形成合力,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快速兑现、有效化解,让每一个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10月9日受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3年10月6日下午,未成年的郑某搭乘很要好的邻居何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17时50分许驶至路段弯道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出道路坠入河底,造成乘车人郑某当场死亡,肇事者何某和妻子都受了伤。
原本很友好的邻里关系,两家人因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上发生了争执。郑某父母承受着中年丧子之痛,儿子的事故赔偿款是他们老年生活小小的希望。生活在农村普通家庭的肇事者何某和妻子还躺在医院,更别说巨额的赔偿款。法官了解情况之后,当天就通知当地的乡政府领导、村支书和主任,以及双方的亲戚和肇事者的儿子聚到一起做调解工作。通过法官和当地的乡政府领导、村支书和主任说法理、讲事理、道情理,最后双方当事人都看在以前的情面和目前的现状上各自退让一步,达成赔偿协议,并在十日内分期付清。更让受害者父母感到欣慰的是,肇事者何某儿子主动提出帮父母筹钱,何某的哥哥自愿参加诉讼调解,作为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两原告在民事调解书送达第二天顺利地拿到了大部分的赔偿款。
半天的功夫,在当地政府的关心、村干部的劝说、亲人的互帮互助和双方当事人的通融、理解下,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化解,两家人和谐的邻里关系恢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