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庚雄,男,出生于1970年7月21日,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94年通过社会公开竞聘到资兴法院,先后在青腰法庭、兴宁法庭、州门司法庭、民二庭、执行局、三都法庭和民三庭工作,现任民三庭庭长。作为一名普通法官,他十几年如一日,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参加工作以来,曾多次被上级法院、市委组织部评为 “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优秀领导干部”、“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案件质量先进个人”、“信息调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2005年担任三都法庭庭长期间,该庭室被评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优秀法庭”和“全国优秀人民法庭”,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
刻苦钻研,与时代共进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每年呈上升趋势,曹庚雄深深地意识到新形势下知识更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除了向书本学习外,他更注重向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与年轻活力的同事交流,在探讨中进步,在实践中学习。为查清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他亲下现场调查,查阅法律法规,参考法律书籍,沉心静气思考,在思考中澄清认识,在澄清认识中提高素养,在提高素养中力争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便民利民,促纠纷解决
无论是位于偏远地区的法庭,还是工作难度大的执行局,曹庚雄同志始终如一日地践行自己进入法院的诺言,将公平与便利带给每一位当事人。在办案过程中,他都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他总是耐心细致,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由他担任的审判长或主审的案件不仅效率高,而且质量好,调解率达到60%以上。作为今年新设的交通审判庭负责人,曹庚雄要求全庭同志做到人性化执法,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提出“五心”工作法,即“让群众更省心、让群众更放心、让法官更用心、让司法更贴心、让双方更称心 。”今年3月交通审判庭正式收案以来,在曹庚雄同志的带领之下,该庭的调解率达97.76%,总诉讼标的达1355.49万元 ,为上百名群众解决了纠纷。另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50余次,给当地群众带来了高效与便利。
关注民生,护民间弱者
二十年的审判实践让他深知“民事案件无小事”的道理,也促成了他倾听民间疾苦声的大情怀。交通法庭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倾心服务保障民生,畅通“绿色通道”,帮助弱势群体。对于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蒙受经济损失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主动减免诉讼费用,免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保障困难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权益,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帮忙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使得公平正义的法律表达中透出的是抹不开的人文关怀,这种把严肃的司法与温暖的帮助结合的方式,也正是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带来了方便与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体现。
一身正气,铸司法公平
曹庚雄同志自1995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能够秉公执法,坚持审判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不该讲的绝对不讲,严格保守审判秘密,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送礼不要,请吃不到。在工作中,曹庚雄同志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把廉洁奉公,严肃执法作为自己的工作指南,送礼不动心,说情不手软,处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威信,使胜诉方赢得堂堂正正,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张某系外地人,怕承办法官搞地方保护主义,同时也为了在诉讼中得到照顾,委托一个熟人偷偷将装有现金的信封放在他办公室抽屉里,他发现后,立即向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并找到张某做了严厉的批评,将钱退还给其本人。后来该案判决处理,张某还给法院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