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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四项举措提速交通纠纷案件调解
作者:宁佳 曹庚雄  发布时间:2013-08-21 11:16:42 打印 字号: | |

20131-8月,该院共受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64件,总诉讼标的达1255.49万元,案件数较去年同期激增了137.68%,通过着力提速交通纠纷案件调解,该院结案率不降反增近3个百分点达92.07%。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优化整合区域司法资源。在交警队设立交通审判庭,实现法院司法权威性与公安交警专业性的有机结合,同时联合司法、医院、保险公司等多方力量,实现区域司法资源优势互补。据统计,通过采取司法调解、交警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的办案方式,1-8月共调解结案113件,调解率达74.83%,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1.48%二是“一站式”服务提高办案效率。交巡庭采取电话立案、当庭调解、当庭制作法律文书、当庭兑现赔偿款的“立、审、调、执一站式”服务,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在一站式服务基础上,做到快立、快审、快调、快执,极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使得办案效率提高了10倍左右,赔偿数额不大的案件一天内就可以拿到调解文书和赔偿款。自动履行的案件的数量增多,自动履行率为82.78%,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三是配备专业型法官办案。要求交通巡回庭组成人员必须具备处理交通事故专业知识,庭长以及配备的两个审判员均为民事审判的资深法官,并选派了相关的具有丰富道路交通知识、保险理赔知识以及调解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2名。调解时,法官通过要求保险公司出庭参与诉讼,提高了近一倍的赔付效率。四是主动做好司法人文关怀。积极创新司法工作方式,考虑到受害人可能存在治疗费用不足的困难,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起诉,先行裁定肇事车辆所在公司或投保公司垫付医疗费达103.5万元。畅通绿色通道“,对于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蒙受经济损失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主动减免诉讼费用10080元。应当事人的请求,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法律服务38次。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