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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两法宝”
作者:王建忠 宁佳  发布时间:2013-08-21 10:42:57 打印 字号: | |

   今年湖南省资兴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积极开展“阳光执行年”,在执行中讲究办案技巧,使得执行和解率高达62.5%,经笔者总结,主要是以下两招:

                    法宝一:强硬不手软

    资兴法院执行局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现象,即有些被执行单位或个人,虽然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这其实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公信度。而资兴法院执行局一旦遇见这样的现象的做法便是知难而进毫不手软,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将老赖执行到位,为申请执行人追回公平与正义。

                  法宝二:温情化纠纷

在处理类似于邻里纠纷和侵权纠纷的执行案件中,资兴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中则往往采取以情动人的方式促使当事人之间主动和解,这样既化解了矛盾,也做到案结事了,使得相当多的当事人之间冰释前嫌,和好如初,充分平衡了双方利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通过这样的办案模式,既很好的执结了案子,为当事人实现了权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消除了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隐患,为构建和谐资兴提供了“正能量”。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