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成夫妻,我们还是朋友!”向某将兑现款30000元交到前妻涂某手中,两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意。
2003年10月向某与同样离异多年的涂某结合,并将各自的女儿带到身边共同抚养。结婚前几年日子还过得不错,2013年1月,由于财务纠纷、老人赡养问题,向某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此案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幸福,不能冒然判离。因此,主审法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立马履行了调解书的约定。
一纸判决书固然能定纷止争、彰显正义,但是对于离婚这类案件来说却总显得少了一份人情味。巧妙利用调解技巧,使双方自愿让步、自动履行,婚姻不在人情在,才是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最佳典范。